“24小時上門按摩”廣告違法嗎?
謝旭陽
近日,國內多個城市的樓宇大屏廣告打出了“24小時上門按摩”的廣告(如下圖),從網絡及媒體披露的信息看,該廣告顯示有“24小時上門按摩”“隨叫隨到”“微信搜索公眾號”等文字及一位女性圖片,有市民認為不雅,容易讓人聯想色情服務,有關監管部門進行了干預。


應該是“24小時上門按摩”“隨叫隨到”及女性圖片觸發一些高覺悟市民的敏感神經了,客觀地說,上門按摩并借機作一些不法勾當的可能性不是不可能,懷疑是可以的,但要監管部門執法則是要講客觀事實、講事實證據、講法律依據的。如果僅僅因為有懷疑,監管部門就得執法,那就麻煩了,因為說不準哪一把菜刀也有成為兇器的可能性。就文涉廣告而言:
首先,市場主體作為行政相對人,“法不禁止皆自由”。我們現有的法律法規中找不到禁止上門按摩的規定依據,各行各業的通宵達旦服務、上門服務皆有之,按摩業也沒有下半夜至凌晨不能營業的禁令,相關按摩企業為克服目前的經營困難,進一步采取上門服務的方式,只要沒有違法越軌的舉動,沒有法律依據與理由予以禁止。生活中某些人上個夜班辛苦了,掙了錢下班享受一下,叫個按摩服務也屬正常。
其次,監管部門作為行政主體,“法無明文不得罰”。按摩的技師有男的,也有女的,各地的按摩場所皆是如此,只是這廣告用了女性的圖片引發了聯想,但凡事要有證據,懷疑可以憑想象,但確認違法得有真憑實據,沒有事實依據與法律依據監管部門是不能采取監管執法行動。
第三,此廣告發布后引發市民質疑反感,產生不雅的聯想,表明這幅廣告的創意設計存在不恰當的元素,雖然這些廣告元素還不至于違法,但導致廣告受眾質疑反感,并引發不良聯想,造成負面輿情,說明這幅廣告的創意設計存在明顯的缺陷,有悖于大眾的傳統美感觀感,應當予以修正完善。據相關媒體信息披露,廣告企業也已經明確表態予以修改了。作為行政主體的監管部門,“法無授權不得為”,對于本文談論的廣告實施處罰是于法無據的,但采取相應的行政指導行為,動員、規勸廣告主體下架被質疑的廣告,予以修改完善后再發布是恰當可行之舉。
